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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国有独资公司拟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,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,职工安置方案应当由( )审议通过。
A.原企业董事会B.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C.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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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公司法司法解释(三)》的规定,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条件有()。

A、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

B、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

C、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

D、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

(2015年教材未涉及)根据《公司法》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下列关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说法中,正确的是(  )。
A.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,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,法院应予支持
B.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,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,法院不予支持
C.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,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、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,法院应予支持
D.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、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,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,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,法院不予支持

根据《公司法》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下列关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说法中,正确的是()。(2013年)

  • A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,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,法院庄子支特

  • B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,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,法院不予支持

  • C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,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、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,法院应予支持

  • 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持让、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,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,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,法院不予支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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