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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,是指利用他人为道具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,利用者通过支配被利用者的工具行为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。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构成共同犯罪。它包括以下两种情况:一是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;二是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。

A.甲挑唆乙和丙的关系,致使乙一怒之下将丙打成重伤。甲、乙、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

B.甲教唆精神病人乙用刀砍伤与其素有仇怨的丙。甲、丙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,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

C.甲派员工乙殴打一直欠钱不还的丙,并允诺给其好处,乙随后将丙打伤。甲、乙、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

D.甲让自己尚未成年的孩子乙诬告丙,未想到乙捏造的事实正是丙客观存在的事实。甲、丙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,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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